答:有。(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政策通过申报补助处理;
(6)参加学驾驶技术培训的学生,属于享受优惠政策的,可凭总部招生处出具的证明,减免学费350元。
(3)“三·二连读”学生,转入大专段后两年按国家资助大学生的政策发国家金、励志奖学金和生活补贴。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教字【2009】442号文《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学校免收的学费全部由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5)学校设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奖一次。
(6)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