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我校目前已建立了“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六条 我校设立高招新生奖学金: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考生、艺术类(美术)、“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排名前6名,定向培养士官排名前2名,报到时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其他省份定向培养士官奖投档分数排名前2名的考生,报到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