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享受免学费政策
具有正式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含生活困难朴助家庭)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辜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孤儿(含福利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残疾人子女、农村学生免除学费。
(五)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北京市政府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以学校为基本单位评定。
北京市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评定。
1.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评定对象的基本条件:
2.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凡符合奖学金评定对象基本条件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颁发奖学金
(六)享受学校奖学金政策
1.学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300元。在学校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期末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均在85分以上,体育成绩80分以上,操行成绩85分以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校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150元。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工作表现突出,期末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体育成绩60分以上,操行成绩80分以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