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资助政策
我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金(2200-44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源地贷款、勤工、学费补偿、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退伍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