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自2013年秋季起,我市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免学费范围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经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给予每生每年金2000元。
(三)普通中专:三年制普通中专教育(简称“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毕业证书。
(四)职业中专:三年制职业中专教育(简称“职业中专”)。学制三年,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中专毕业证书。
(五)技工教育:技工教育是国家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以培养中、高级以上技能人才为主。按办学层次分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按培养层次分为:中级技工、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