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政策
1、在籍在沪就读的农村、海岛(崇明、横沙、长兴岛)、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在籍在读的学生,可申请免费教育。标准:每人每学年免除学费4000元,书簿费400―600元。
2、根据2012年市教委确定的“奖励专业”和名额,被我校“奖励专业”录取的本市户籍学生及在沪报考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外招学生)在籍在读的学生,就读期间可申请免费教育。标准:每人每学年免除学费4000元,书簿费400―600元。
上海市奖学金政策:
在籍在沪就读且品学特优学生可获得500―1500元/每人每学年政府奖学金;
学校还为在校就读的特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及学费减免等帮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