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高考。第十五条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六条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七条奖学金、金: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100元。②金:国家贫困金(每年3000元/生)。第十八条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高为8000元/人(无利息)。第十九条勤工: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获得一定的报酬。第二十条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