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同时均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其他资助政策和勤工相关政策。
2.学生在校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中专阶段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整,专科阶段每学年学费6500元整(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本院实行优秀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
3.所有户籍为农村或县镇非农的学生以及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每生每年5000元的免学费(表演类除外)和每生每年1500元的金。生源地为12个贫穷县的学生均享受金每生每年1500元。戏曲表演(黄梅戏表演)可参加“桂林栖黄梅戏教育基金”奖学金评选(每年总金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