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简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生凭《安康学院新生入学通知书》和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绿色通道”申请。已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并与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新生,须出示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明确“绿色通道”工作具体负责人,在有“绿色通道”明显标志的地点办理此项工作。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清楚“绿色通道”办理要求和程序,指导学生填写“绿色通道”相关申请表格,向学生解释“绿色通道”的性质和办理流程,介绍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