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陈嘉庚奖学金招生简章
陈嘉庚奖学金简介
陈嘉庚奖学金于2017年由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校友总会回信精神,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资助“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来厦门学习深造。
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以集美学校委员会香港集友银行股息收益金为主。
奖学金标准
奖学金可用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生活费等支出,具体额度根据申请人身份、学历层次和类别设定。
港澳台侨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费,生活费按每学年10个月发放。其余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由奖学金支付的费用,基金会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交的奖学金费用清单拨付到校,资助年限与学制年限一致。
5.已获得其他资助的申请人,不再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1.《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表》
注:具体申请资料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奖学金申请办法
海外留学生奖学金生的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2018年度陈嘉庚奖学金的申请时间从2018年2月1日到2018年5月15日。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相关招生院校奖学金申请办法,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面交、网络等形式,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申请就读院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不直接受理学生的申请。
奖学金评审
华人后裔“陈嘉庚奖学金”申请者须被招生院校相关专业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各招生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录取审核关于6月上旬择优确定奖学金候选人报送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港澳台侨学生需取得入学资格后,由各院校把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由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评审并报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后确定奖学金资助名单。
奖学金结果发布
每年6月30日前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公布华人后裔奖学金留学生获奖结果和名单;8月31日前公布港澳台侨奖学金生获奖结果和名单。获奖名单可登陆各院校招生网站查询。
奖学金生来厦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专业、转学和延长学习期限,须由奖学金生录取学校向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专业、转学或延期学习期限将被取消奖学金生资格。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奖学金学校介绍、申请办法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