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一贯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在新生入学时,特别设立特困生“绿色通道”, 保证新生顺利入学。入学后,高职学生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金、国家金和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金, 还可通过参加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 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应如实填写随通知书发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是学生在校内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贷款均需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原件。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只要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含以下页:封面(有统编号)、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对省外学生, 如无扶贫明白卡,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