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4.新疆金:对品学兼优、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等2000元/人?年,四等1000元/人?年。
5.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6.学院金:学院设立金200万元,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9.学院设有深圳--新疆金、新疆啤酒“希望之星”、新长城金、新东方金、诺基亚金等资助项目,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