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备注A----行攻事业性收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桂财教[2014]93号、桂价费〔2005)370号.桂价费字〔2004〕219号免学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2014年秋季学期前段程价县[2004]219号收取1.理科类免收2014年秋季学期前按1600-2000元/学年收取2.文科、经济、政法类免收2014年秋季学期前按1600-2000元/学年收取3.艺术类免收2014年秋季学期前按1600-2000元/学年收取二、住宿费(官塘新校区)桂价费字[2002]515号、柳价费【2013】11号.桎价费[2015]88号①含定额水、电费②加装空调的,可按学校实际投入高上浮150元/人学年,具体按桂价费桂价费[2015]88号执行。1.2.3.4.5.6.7.8栋(8人一室)生/学年900元7栋、8栋(六人一室)生/学年1080元桂价费[2015]88号加装空调后在高限价内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