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我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标准免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经费标准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二)抓好招生宣传。各区县、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好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尤其是“3+4”本科招生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针和中职免学费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质办学单位和优秀毕业生,引导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