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工作,提倡全员为学生服务的理念。专门制订了问题学生纠错制度,在制度上体现对问题学生的关怀。学校设有奖学金和贫困生金,积极为贫困生办理国家贷款。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广辟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第五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奖助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