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
中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中,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可以从学校资助中心领取或从潍坊市教育信息港学生资助中心栏目下载中心下载);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用于发放国家助学金。学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申救助生活费
1.救助对象:孤儿;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患重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认定一次。
3.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①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医院病历、残疾证等,填写《潍坊市特困家庭学生救助申请表》;②由校长和班主任签名并对申请学生的诚信负责担保;③将救助名单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④公示无异议,经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后,报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特困生资格审核认定后,将救助金按月直接发放到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中,救助 学生名单在潍坊阳光助学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每年减免学费1500元(比例为学校在校人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