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场报到时须交:录取通知书、暑期情况反馈表、10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个人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就读学校领取)、党或团组织关系、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已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贷款学生需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在当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的由当地资助中心打印,远程在线申请贷款的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上自行打印)。如需咨询国家资助政策,可进QQ群咨询,群号:;或拨打咨询电话:,电话咨询时间:7月15日-9月18日工作日的8:30-11:30、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