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广东省技师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2 14:3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
  • 联系方式:(0752) 6280683
  •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上塘路51号

2021年广东省技师学院新生报读须知

1、免费生是指符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的文件中免费范国标准,即所有户口在农村(含县镇)的或者地级市以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
2、自费生是指在校期间已经享受过三年免学费,或者不符合免费生条件的学生。免费生和自费生的住宿费和学费收费标准(粤物价局[2013]1036号规定)如下:

2016级广东省技师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根据粤财教【2013】54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学校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地级市以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只收住宿费。住宿费及非免学费学生收费标准(粤物价局【2008】150号规定)
凡符合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地级市以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开学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核、确认和报上级审批,按在校地级市以上城市学生的5%确定为免学费生。
1、凡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报国家金,具体申报条件及手续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执行。

2013年广东省技师学院(秋季)招生入学须知

根据粤财教【2013】54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学校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地级市以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另根据粤物价局【2008】150号规定非免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凡符合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地级市以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城市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开学后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核、确认和报上级审批,按在校地级市以上城市学生的5%确定为免学费。
凡就读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报国家金,具体申报条件及手续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执行。

2013年广东省技师学院(秋季)招生报考须知

"勤"--寒、暑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3000元左右/人/假期
按粤财教【2013】54号文,学校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另根据粤物价局【2008】150号规定非免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广东省技师学院

1、凡报读我校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和地级市及以上部分城市家庭困难的学生,免三年学费(从高中开始,在校期间,每人终身享受学三年费一次),只收住宿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按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执行。
2、符合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享受广东省精准资助。按粤教助[2016]5号和粤人社函【2018】781号文件精神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东省技师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