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保障力度。市和各区县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快补齐教师缺口。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重庆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退役军人其他资助和其他类别考生资助,按照现行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有关高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可制定针对扩招困难学生的减免学费、校内金等资助措施。
(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区县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和市教育考试院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高职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严禁招生院校以“免费就读”“承诺录取”“新生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不需要上课即可拿毕业证书”等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招生院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严禁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格基本学制和弹性学制学生信息管理,对退学的学生要及时在学籍系统中予以注销,严禁通过虚报、瞒报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经费。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