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2014-05-12 09:09  西安培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二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
  •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简介:
  • 第四条办学地点:
  •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 第二章招生计划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
  •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
  • 第十三条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招收非第一志愿
  •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
  • 第十五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
  • 第十七条报考本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
  • 第十八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处理录取过程中各省生源不均衡问题
  •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 第二十条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
  • 第五章收费标准
  • 第二十条我校严格执行2014年陕西省
  •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
  • 第二十二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六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七章其 他
  • 第六条西安培华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22个省
  • 第七条西安培华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
  •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 第九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 第十条调档比例

  第二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1400。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风景秀丽的十三朝古都——西安,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西部十二省市区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也是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
学校建校八十六年,现有高新、长安、郭杜等校区,开办本、专科专业60余个,形成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协调互补发展的格局。学校现下设女子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财会学院、商学院、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医学院、中兴电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信息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教学科研部、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网络与软件研发中心、西安培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校园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认证中心、管理中心等教学机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教学辅助设施一应俱全。并设有全国高校首个红色文化研究会、弘扬关公文化研究会以及中华和谐文化研究所、女性教育研究所、佛教艺术研究院、陕西省中国画研究院等十余个研究机构。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拥有先进合格的计算机实验室、以及国内领先水平的电路与电子线路实验室、电子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多媒体实验室、网络中心、解剖学实验室、机能实验室、模拟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医学基础实验室、免疫实验室、药学和护理实验室、贸易金融和电子商务模拟实验室、财会模拟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服装工艺室、多媒体设计制作室、影棚、摄录编演播音实验室、动漫创作室、语音实验室、外语教学电台、外语视听室、模拟法庭、应用物理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所、近代物理实验室、汽车电工实验室、汽车营销实训中心、汽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CAD/CAM实验室、模电实验室、数电实验室、车床电器实验室、PLC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数控仿真实验室、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实验室、包装设计和艺术设计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基地百余所。
  第四条办学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长安校区)         邮编:710125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高新校区)   邮编:710065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西口(郭杜校区)     邮编:710118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西安培华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5753人,其中本科3753人,高职(专科)2000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西安培华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A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考生一经录取,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正式注册。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将坚决予以清退。
  第十条调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招收非第一志愿(A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本校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处理录取过程中各省生源不均衡问题。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西安培华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2014年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培华励志之星奖学金”、“培华奖学金”、“力学奖学金”及“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贫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长安校区)            邮编:710125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高新校区)      邮编:710065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西口(郭杜校区)        邮编:710118
  咨询电话:029-85680000     传真:029-85680001     咨询QQ:
  官方网址:www.***    E-mail: zhaoban@***
  腾讯微博:http://e.t.***/peihua11400
  新浪微博:http://e.***/xianpeihuaxueyua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培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培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

2014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1400。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  

2020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培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2021年西安培华学院云南省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一览表

云南省2021年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一览表省编代码:6176专业科类计划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批次学前教育文史1本科四年20800二本及预科汉语言文学文史1四年19800二本及预科药学理工2四年19800二本及预科护理学文史1四年20800二本及预科

2021年西安培华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

2014年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报考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2013年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报考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

2013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报考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

2016年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第二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