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报考条件、收费标准)

2018-09-04 11:59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 5、学历层次:本科
  •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二、招生计划
  • 三、报考条件
  • 四、录取原则
  •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 +→AA→A+B→AB+→A+C→AB→B+ +→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 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 1、学费:中医学、中医学(中医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康复治疗学10个专业及方向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3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5个专业及方向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 2、住宿费:1200-1400元/人·年。
  •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 六、监督和保证
  •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 七、信息公开
  •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 +→AA→A+B→AB+→A+C→AB→B+ +→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中医学(中医全科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康复治疗学10个专业及方向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生物制药、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3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5个专业及方向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1400元/人·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院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4.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号)规定执行。

六、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主任的“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七、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2120000,

传真:0523-80639039

Email:zsbtcm@***

微信号:hlxyzsb

网址:http://www.***.cn

原标题: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21〕4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22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相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二、报名资格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

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2022年泰州扬子江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招生代码0228我校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技工学校,学校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交通十分便捷。学校秉持”以人为本、特色办学、严格管理、就业为先”的办学理念,坚持德、技兼修的原则,既重视学生“成才”教育,让学生有立身之技,满足学生就业、创业的需要,更重视学生的“成人”教育,坚持"发现每一位学生的

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2003】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体检标准,作为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

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2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南京中医大学翰林学院2021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相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招生计划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注:招生

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2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学校介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是由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南京理工大学与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政府投资办学条件佳:地处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推荐院校、各位考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4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4月25日发布的《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时间的公告》的相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学校2022年江苏省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费用缴纳及准考证领取1.

2022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参加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如下:一、考前准备1.考生需下载并打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见文末附件,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入校时交给考场工作人员。2.考生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3.考生应保持良好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