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分数线、收费标准)

2018-06-21 14:35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学院概况
  • 二、录取规则
  •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 4.艺术设计学专业在上海市按照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的比例为校考成绩占90%、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占10%。
  • 5.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4个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艺节目主持、口语传播3招考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艺编导、新媒体编导3个招考方向,摄影专业分为图片摄影、影视摄影、无人机航拍3个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分为影视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歌舞剧表演、公演艺术4个招考方向。以上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 6.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 7.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 8.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 三、其它注意事项:
  • 1.为保障学生权益,高招录取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录取注意事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北京市录取期间不单独邮寄通知书,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话与短信通知、学校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到学校办理领取通知书、交费、注册手续。京外地区录取通知书发放、交费及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京外地区考生及家长也可以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到校现场交费等方式交纳学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 2.2018年录取新手入学后均享受“一站式报到服务”。
  • 3.各专业实际录取报到人数在15人以下时,原则上不开班,新生可根据相关政策及个人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 4.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5.学校在开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 6.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 7.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 8.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 9.各专业学费每学年6.98万元,各专业学费中均包含一次免费出国实习实践,出国实习实践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教学及食宿行等全部费用(签证费自理)。此外,学生可多次参加国内实习实践,国内实践教学费用也包含在学费中。
  • 10.住宿费为两种收费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任选其一。宿舍均为精装修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冰箱、鞋柜、自动加热冲洗坐便器等,每个学生配有单独的上床下桌专用床。宿舍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 1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12.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 13.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四、招生咨询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标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2018年拟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自治区)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剧场,建筑风格独特,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与中央新影集团、国家大剧院、国展中心、798艺术中心、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百余家校外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联手打造一批一流的、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实习实践基地,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中央新影集团作为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的实践基地,2015年被批准为北京市高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每年均会开展校际互访、师生交流、短期学习或实习等项目。学校还通过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以国际化视野来对应用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创新,通过国外教师对学生的现场指导,让学生们感受国外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学校已经在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加州艺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海外实习基地2012年,学校的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荣获了第七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学专业在上海市按照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的比例为校考成绩占90%、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占10%。

5.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4个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艺节目主持、口语传播3招考个方向,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艺编导、新媒体编导3个招考方向,摄影专业分为图片摄影、影视摄影、无人机航拍3个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分为影视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歌舞剧表演、公演艺术4个招考方向。以上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6.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7.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8.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障学生权益,高招录取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录取注意事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北京市录取期间不单独邮寄通知书,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话与短信通知、学校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到学校办理领取通知书、交费、注册手续。京外地区录取通知书发放、交费及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京外地区考生及家长也可以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到校现场交费等方式交纳学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2018年录取新手入学后均享受“一站式报到服务”。

3.各专业实际录取报到人数在15人以下时,原则上不开班,新生可根据相关政策及个人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4.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校在开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6.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8.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9.各专业学费每学年6.98万元,各专业学费中均包含一次免费出国实习实践出国实习实践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教学及食宿行等全部费用(签证费自理)。此外,学生可多次参加国内实习实践,国内实践教学费用也包含在学费中。

10.住宿费为两种收费标准:四人间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任选其一。宿舍均为精装修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冰箱、鞋柜、自动加热冲洗坐便器等,每个学生配有单独的上床下桌专用床。宿舍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1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12.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3.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10-89229201     

微信公众号:kedezhaoban

官方微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祥路10号,    邮编:102602。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31


 

  


 
 
原标题: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章程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学院概况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标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2018年拟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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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校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全国30余个省(市)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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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校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全国30余个省(市)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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