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成立审核专家组,对考生寄(送)达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精神,我校2022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
各位考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成立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7月7日。根
各位考生: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成立审核专家组,对考生寄(送)达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18年5月9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我校2021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1.申请范围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我校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1.申请范围: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
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已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我校根据“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30人)、各省合格考生人数,兼顾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各省“筑梦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数。合格生源考生应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筑梦计划”志愿。我校将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为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已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我校根据“筑梦计划”招生计划(130人)、各省合格考生人数,兼顾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各省“筑梦计划”各招生专业人数。合格生源考生应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筑梦计划”志愿。我校将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数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高校专项计划数总计130111111316817315516323114411111材料类19012121213311化工与制药类1400112132110轻工类700113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80112111数学类91323物理学类5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我校2019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1.申请范围: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