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22-04-16 09:28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
  •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
  • 第四条学校全称
  • 第五条办学类型
  • 第六条办学层次
  • 第七条学制
  • 第八条办学地址
  • 第九条学校直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国标代码
  • 第十条招生计划
  •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
  •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 第十三条考生录取执行各省
  •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对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
  • 第十五条按投档规则档案投进学校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
  • 第十六条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
  • 第十八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
  • 第十九条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及住宿费严..
  • 第二十条在校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第二十二条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申请应..
  • 第二十三条退役入学、退役复学的在籍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
  • 第二十五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来校路线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
  • 第二章校名、类型、层次、学制和校址
  • 第三章隶属关系、代码、法人代表
  •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对象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学生奖助贷
  • 第十章附则


  •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教育法》 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 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 招生工作实际,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校名、类型、层次、学制和校址
    第四条 学校全称: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
    第七条 学制: 3 年。
    第八条 办学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 9 号。
    第三章 隶属关系、代码、法人代表
    第九条 学校直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 国标代码: 13266; 法人代表: 熊绪。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对象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 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额制定 2022 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 2022 年 37 个招生专业,即水利水 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智慧水利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光伏 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 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测绘 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 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 试验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信息工 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 装饰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动画技术、建筑 智能化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市场营销、大数据与会计、 现代物流管理、移动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研学旅 行管理与服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 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湖北省组织的 技能高考、单独招生及“3+2”中高职分段制转段考核的中 职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录取执行各省(市、 自治区) 高校招生 工作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对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 不限,不加试。

    第十五条 按投档规则档案投进学校的考生,学校按照 各省(市、 自治区) 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置专业 级差。
    第十六条 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确有特 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的,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新生报到时 可以有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第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标准, 颁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 可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 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学 费:5000 元/年/生。
    住宿费: 1080 元/年/生。
    第八章 学生奖助贷
    第二十条 在校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 金(8000 元/年) 、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 、学校 奖学金( 3000 元/年) 。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1)可申请国家助

    学金(一等 4400 元/年、二等 3300 元/年、三等 2200 元/年); (2)可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月计酬; ( 3)可申请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最 高额度 12000 元/年),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第二十二条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申请应征入伍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5000 元/年) 。
    第二十三条 退役入学、退役复学的在籍学生,可享受 国家助学金( 3300 元/年) 和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 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5000 元/年) 。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 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 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 9 号
    邮政编码: 430212
    电话: 027-87933331 87933332
    传真: 027-87933332
    网址: www.***.cn
    咨询 QQ:
    第二十六条 来校路线: 乘地铁七号线到大花岭站自 C 出 口出;乘公交 905、908 到文化大道星光大道 口站、901 到 新华街站下即到。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委托招生与 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审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教育主管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2年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一、校名: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2738湖北招生代码:C526委托代理法人代

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

附件【电梯工程技术专业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2022).doc】附件【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专业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2022).docx】附件【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专业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2022).docx】附件【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2022).doc】附件【水生态修复技术专业2022年单招考试大纲及样卷(2022).docx】附件【文化素质

2022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考试考生须知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我校高职单招考试将于2022年5月29日(周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确认考生于2022年5月28日(周六),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9:00-17:00)到我校文化大道校区文曦门口(即东门)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签订《2022年高职单招政策知晓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

2021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

2021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

2019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8】3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2019年学院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一、报考对象凡已通过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2022年武汉机电工程学校招生计划

一、职普融通班(普通高中)专业名称普通高考报考方向招生计划2022年录取分数线文科班(首选历史)美术类艺术高考60以教育局实际划线为准理科班(首选物理)理工类普通高考40以教育局实际划线为准二、3+2对口升学班专业名称对口院校对口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录取分数线机电技术应用(3+2)66030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80320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

2022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招生章程学校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796学校湖北省内代码:C550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邮编:430079二、招生范围及对象: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湖北省2022年技能高

2022年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学校地址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