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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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人文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新生报到各部门咨询电话

新生报到各部门咨询电话1.接站、生源地贷款、军训咨询电话:0431-2.缴费咨询电话:0431-3.户口咨询电话:0431-4.公寓、床上用品咨询电话:0431-、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目录-文学院

104文学院联系方式:孙茂东,办公电话:0431-85098572,电子邮箱:sunmd108@.cn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推免招生类型专业拟招生人数备注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0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硕士200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硕士仅招收我校公费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050101文艺学00不区分研究方向全日制硕士2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0不

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招生专业目录-文学院

104文学院联系方式:孙茂东,办公电话:0431-85098572,电子邮箱:sunmd108@.cn专业代码、名称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45103学科教学(语文)【全日制专业学位】00不区分研究方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33教育综合④847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不招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本科专业仅限: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本科第

2015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专业

学院简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由东北师范大学申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实施普通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校按照国家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由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设有9个院(系)、43个本科专业。2009年起,先后与东北师

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本科第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校性质:民办招生层次:本科第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