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9-07-10 15:26  上海政法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
  •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
  •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
  • (一)海外合作
  •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
  •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

培养目标:

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培养模式: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培养方式: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的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奖学金制度:卓越涉外律师人才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 50% ,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 原标题: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招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介绍

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

社会工作(本科)SocialWork本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上海市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事业心,系统掌握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以及开展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确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具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服务社会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熟练掌握一门外

上海政法学院新闻学专业(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本科)2014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5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招生要求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具有相应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

法学(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为2013年。原专业方向为“国际金融法”,2010年设立,2013年纳入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方向调整为“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主要专业课程:(一)通识教育模块: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政治学通论、社会学通论;(二)法学模块:法理学、普通法学、宪法学、行政法

2022年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跨校辅修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开设学校:华东政法大学专业名称:法学开设校区: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中山公园后门对面);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一、教学目标:通过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我国主要法律基础知识。学分要求:50学分二、修读要求:上海松江大学园区、西南片与东北片高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学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