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奖学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关注排行: 关注排名 全国排名:-- 浙江排名:57 杭州排名: 30
  • 更新日期: 2023-01-13 01:1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571-86878161
  • 网址: http://www.zjjy.com.cn/
  •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生可参加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应届毕业生,择优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省内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院招收的各批次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十二.学费标准: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每学年住宿费1600元。
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普高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省内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四)政审划线及政审 政审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政审低分数线须达到第三批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政审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审。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凡政审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六)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八)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邮政编码:310018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助学奖学。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