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9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7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1亿元,馆藏图书372.9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70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53人,本科生24251人,专科生51人、来华留学生492人;在籍学生16599人。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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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本)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法学类(本) | 法学 |
社会学类(本) | 社会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学类(本) |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
体育学类(本) | 体育教育(师范类) 运动训练 冰雪运动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汉语国际教育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英语(教师教育类) 英语(非教师教育类) 翻译(英语) 日语 朝鲜语 俄语 西班牙语 法语 |
历史学类(本) | 历史学(师范类) 历史学(文化产业方向) |
数学类(本) |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学类(本) | 物理学(师范类) |
化学类(本) | 化学(师范类)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类(本)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心理学类(本) | 心理学 |
统计学类(本) | 统计学(大数据分析方向) 应用统计学(精算与风险管理方向) |
机械类(本) | 工业设计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办学) 机械类 智能制造工程 |
材料类(本) | 材料化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电气类(本)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本) |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中美合作办学) |
自动化类(本) |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
计算机类(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网络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土木类(本) | 土木工程 |
交通运输类(本) | 交通运输 |
林业工程类(本) | 木材科学与工程(木质材料与智能制造方向) 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方向) 家具设计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 | 环境科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建筑类(本) | 风景园林 |
林学类(本) | 林学 园林 |
临床医学类(本)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 |
口腔医学类(本) | 口腔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 | 预防医学 |
药学类(本) | 药学 |
医学技术类(本) |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 |
护理学类(本) | 护理学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类(本) |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
公共管理类(本) | 行政管理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旅游管理类(本) | 旅游管理 |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 音乐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编导方向) |
美术学类(本) |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
设计学类(本)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
其他(本) | 医学检验 |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13个,涵盖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由12个国家、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为引领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51个国家和省级科研平台,18个省级创新团队。近三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1项。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一主多样性、创新实践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建立了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20余个国家与省级教学平台为主体的实践教学基地支撑体系,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活动,形成了“挑战杯”、龙舟赛、电子竞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系列品牌,并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与20个国家、地区的68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近三年出国留学近800人。与美国、英国和芬兰3所大学开展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江原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学校是国家第二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临床医学(英语授课)本科专业来华留学生教育资格校,获评全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
学校大力发展与,形成了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的办学模式。近三年,累计培养1.2万名本专科毕业生,实现了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健康发展。
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英语改革示范学校、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改革试点高校、中俄医科大学联盟首批盟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还是吉林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19年度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吉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吉林省“双创”示范基地和吉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
(一)本科专业: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历史学(历史文化产业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生物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家具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冰雪运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影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预防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二)专科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10元、英语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490元、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美术(书法)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610元、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北华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一)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二)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项目
1.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多种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北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4.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6.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相应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环节进行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一)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英语专业(含师范)、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护理学专业、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通信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只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4.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含免费医学定向)、医学影像学专业。
(二)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1.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5. 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区、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以下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不分文理科的比较外语成绩、选考科目总分,优先录取科目成绩高者。如以上录取规则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则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者。
6.专业调剂。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退档。对同批次投档、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9.录取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10.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部分特殊类型专业录取原则:
(1)若各省录取规则与学校录取规则不同,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
(2)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课成绩×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考生按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校考省份,无省统考只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则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省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总成绩相同,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有省统考省份,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无校考省份,无省统考有学校认同的省联考的省份,在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当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师范)、冰雪运动专业,考生投档后,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育专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按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二条.5执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以上录取规则中,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政策加分。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大一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立所学专业。
13.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两个专业按“统计学类”招生。报考和录取时不分专业,前三个学期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培养,第三学期结束后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学生意愿、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确立所学专业。
1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英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5.护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芬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6.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康奈尔学院合作举办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引进美方大学的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教材,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并完成四年制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任务。
1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8.提前批公费师范专业和免费医学生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报考公费师范专业考生和免费医学生的考生如获得拟录取机会后,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签订相关协议,而导致无法参与提前批后续批次投档,产生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后果自负。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如考生类别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直接做退档处理。
19.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须参加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部分省份为联考)并获得合格资格;若我校在该省(区、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若其所在省(区、市)无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20.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0年高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2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区、市)2020年高考报名,通过学校的资格审查,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区、市)审核合格。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只能选择体育教育专业。
22.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23.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书法)、体育教育、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科专业由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培养,办学地点在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24.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5.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选测科目成绩须达到“B”及以上,专业录取时对考生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比较选测科目等级,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江苏省特殊类型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低规定执行,特殊类型考生投档后,按我校规则录取。如仍无法确定录取结果,再比较选测科目等级。
26.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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