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艺术院校,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广东省教育厅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学院前身有创办于1958年的原广东粤剧学校、创办于1959年的原广东舞蹈学校和原广东文化艺术中专学校等,学院的成立填补了我省戏剧表演、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在高职教育的空白。学院是全国高等艺术职业教育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广东省舞台美术研究会人才培育基地及中国戏曲学院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取得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专业1个,省级品牌建设专业1个,目前承担各类课题1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3项。学院曾成功举办全国荷花奖比赛学术论坛、“岭南舞蹈”发展论坛、广东省中高职戏曲表演人才培养研讨会、广东省“岭南民俗文化与城镇化建设”研讨会等多个学术论坛,创作粤剧大戏《鹊桥会》,复排粤剧传统排场戏《玉皇登殿》和名家名段、古腔专腔等,创作一批岭南舞蹈作品,走出一条“民间采风—课堂教学—作品创作—回到民间”岭南舞蹈传承发展之路。
学院还积极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形式、高质量的文化服务,每年举办和参与的文化惠民演出和社会服务活动均超过50场,在我省对港澳台和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粤港澳青少年粤剧艺术交流夏令营、台湾中国舞研习夏令营、澳门粤剧艺术进校园活动等已成为学院的品牌项目。我院师生多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演出,多次赴以色列、美国等进行文化交流。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学习 形式 | 学 制 | 学 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考试内容 | 备注 | ||
粤剧表演 |
20 名 |
全日制 |
六年 |
免学费 |
1400 | 1. 白话朗诵、演唱粤曲或歌曲一首 2. 动作模仿 3. 听音节奏测试 | 考生需穿练功服 | ||
粤剧音乐伴奏 |
10 名 | 高胡 | 2 名 |
全日制 |
六年 |
免学费 |
1400 |
1. 演奏乐曲练习曲各一首(自选) 2. 节奏模仿视唱 3. 模仿乐句 |
考生自备乐器 |
杨琴 | 1 名 | ||||||||
琵琶 | 1 名 | ||||||||
古筝 | 1 名 | ||||||||
笛子 | 1 名 | ||||||||
喉管 | 1 名 | ||||||||
击乐 | 3 名 |
注:1. 我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2. 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为标准。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52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传播与策划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6410元/生· 学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学院拥有广州天河、佛山南海两个校区,学院占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658.28万元,图书馆藏书21万多册。校内建有排练场、实训室、琴房、剧场、计算机机房、心理咨询室、图书馆、运动场等场地和设施;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数码网络监控系统和电子教学指挥中心逐步完善,初步实现校园管理和教学管理的信息化。
现有戏剧系、舞蹈系、音乐系、艺术设计制作系、社会文化系、文化创意系等6个教学系,开设20多个专业,设有基础教育部、部、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电教信息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成立了实验剧团、粤港澳粤剧教育研究中心、岭南舞蹈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职教育特色鲜明、专业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教学团队,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双师型教师200多人,还聘请了一大批全国知名教授、艺术家到校任教。2019年教师团队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二等奖1个。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将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毕业生就业率96%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
目前,学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明确“围绕舞台培养人才、在舞台上培养人才”的办学理念,以及“做精做特一小块、做大做强一大片”的办学思路,以传承保护和服务发展为目标,以戏剧艺术和舞蹈艺术为根基,以舞台表演和舞台管理服务为重点,立足广东,面向湾区,致力于建设舞台特色鲜明、表演专业一流、创排演融合、育训做贯通,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行业示范作用的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努力打造舞蹈戏剧人才培养基地、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戏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六年级);
3. 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戏曲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4. 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如审核发现外校艺考生报考,我 校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