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原辽宁中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辽宁省委批准,由辽宁省中医进修学校(1955年)、辽宁省中医医院(1956年)合并组建的中医药本科院校。2000年,辽宁卫生职工医学院并入我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辽宁中医药大学”。2013年经辽宁省批准,学校增具“辽宁省中医药科学院”名称。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100501K | 中医学 | 5+3 | 8 | 理工 | 医学 | 前5年4800后3年按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 “5+3”一体化 |
2 | 100501K | 中医学 | 5+3 | 8 | 理工 | 医学 | 前5年4800后3年按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 “5+3”一体化(儿科学) |
3 | 100501K | 中医学 | 5 | 5 | 文理兼招 | 医学 | 4800 | |
4 | 100513TK | 中医骨伤科学 | 5 | 5 | 理工 | 医学 | 4800 | |
5 | 100601K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 | 5 | 文理兼招 | 医学 | 4800 | |
6 | 100502K | 针灸推拿学 | 5 | 5 | 理工 | 医学 | 4600 | |
7 | 100510TK | 中医康复学 | 5 | 5 | 理工 | 医学 | 4800 | |
8 | 100511TK | 中医养生学 | 5 | 5 | 理工 | 医学 | 4800 | |
9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0 | 101101 | 护理学 | 4 | 4 | 文理兼招 | 理学 | 4800 | |
11 | 101101H | 护理学 | 4 | 4 | 文理兼招 | 理学 | 35000 | 中外合作项目 |
12 | 100801 | 中药学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3 | 100701 | 药学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4 | 100702 | 药物制剂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600 | |
15 | 100806T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6 | 100805T | 中药制药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7 | 100802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8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 | 理工 | 理学 | 4800 | |
19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 | 4 | 理工 | 管理学 | 4500 | |
20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 | 4 | 理工 | 管理学 | 4200 | |
21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4 | 文史 | 管理学 | 4500 | |
22 | 080711T | 医学信息工程 | 4 | 4 | 理工 | 工学 | 4800 | |
23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4 | 理工 | 管理学 | 4200 | |
24 | 050201 | 英语 | 4 | 4 | 文史 | 文学 | 4600 |
学校中医药主干学科全部列居省一流学科。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3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6个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1个辽宁省中医药重点学科,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2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精品视频公开课、9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8项省级教学成果,主编111部国家级、行业规划和特色创新教材,其中包括34部“十三五”中医药行业规划教材、8部“十二五”省级规划教材、8部省级精品教材,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国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考试工作基地、全国“标准化病人”(SP)实践教学示范基地、中国SP社区辽宁省分会、全国中医药外语培训基地,在应用型、师承型、创新型、外向型“四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独有的办学特色。
学校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工程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2个辽宁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校企联盟牵头单位、辽宁省科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基地、全国中医药文献检索辽宁分中心。“十三五”以来,学校新增各类科研项目6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6项,省级项目271项;发表学术论文10910篇;出版著作263部。学校主办3种中医药学术期刊,其中《中华中医药学刊》是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中华中医药学刊》位列T1级,《辽宁中医杂志》《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位列T2级。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不享受学校本科生转专业政策。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能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1.“5+3”学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招生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对于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办理入学手续,为孤儿大学生减免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主要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1)国家、省政府及校长奖学金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
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情况
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经教育部审批,辽宁中医药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于2020年合作举办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101101H,采取“4+0”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92023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本项目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中新两所高校共同制定,充分引进新西兰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教学模式全面接轨。大部分核心课程由新方教师主讲,全英文或双语授课;其他核心课程由中方选派硕士以上学历优秀教师授课,全面保障教学质量,为学生取得学术及职业上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学生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习四年,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辽宁中医药大学颁发的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处理办法:
(1)理科考生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文科考生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高职升本和中职升本考生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邮编:110847
招生咨询电话:024-31207666
传真:024-3165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