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至今已有130年。
(一)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招生计划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
专业名称 | “三二分段制”中职学校名称 | 申报计划数 | ||||||||||
小计 | 福州 | 厦门 | 漳州 | 泉州 | 三明 | 莆田 | 龙岩 | 南平 | 宁德 | 平潭 | ||
艺术教育 | 自办 | 50 | 0 | 2 | 12 | 17 | 2 | 12 | 2 | 1 | 2 | 0 |
舞蹈教育 | 自办 | 20 | 0 | 1 | 5 | 5 | 1 | 5 | 1 | 1 | 1 | 0 |
学前教育 | 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50 | 0 | 0 | 0 | 50 | 0 | 0 | 0 | 0 | 0 | 0 |
学前教育 | 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 50 | 0 | 0 | 0 | 50 | 0 | 0 | 0 | 0 | 0 | 0 |
学前教育 | 厦门信息学校 | 50 | 1 | 47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学前教育 | 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 30 | 0 | 0 | 0 | 30 | 0 | 0 | 0 | 0 | 0 | 0 |
学前教育 | 泉州市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 30 | 0 | 0 | 0 | 30 | 0 | 0 | 0 | 0 | 0 | 0 |
学前教育 | 福建省平和职业技术学校 | 40 | 0 | 0 | 36 | 0 | 1 | 1 | 0 | 1 | 1 | 0 |
舞蹈教育 | 福建省泉州艺术学校 | 20 | 0 | 0 | 1 | 14 | 1 | 1 | 1 | 1 | 1 | 0 |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32亩,其中东海校区300亩、永春校区232亩,设置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建筑面积16.39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5.2万㎡,固定资产总值47217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38万元,信息技术设备总值3556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33万册,电子图书32.07万册,加入福建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Fulink)。建成万兆主干、全覆盖校园无线网络,有线无线两网一体化认证。校内实训基地29个,校外实践基地168个。标准恒温游泳馆1座、标准田径场2个、综合体育馆1座、综合技能训练馆1座。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和休闲服务与管理等17个专业,2019年度招收新生3291人,全日制在校生达7519人,培养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项目学员186人,订单培养、委托培养与定向培养人数593人。教职员工417人,专任教师268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82人,副高以上教师104人,双师素质教师233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学前教育技能实训基地1个,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12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福建省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3人,福建省优秀教师7人,福建省特级教师3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8名,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4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2人,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34人。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1次,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学校先后与9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五年制高职人才,与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构建了下接中职,上接本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福建省幼儿园师资、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名校(园)长、名师等1万多人次。对口帮扶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藏洛隆县,助力宁夏、西藏教育扶贫。学校先后与台中教育大学、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及新加坡工艺教育学院等国(境)外院校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选派部分学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三爱”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2019年,学校被确立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试点院校、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高校。(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2月29日)
1.学费: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1)大专(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洪培才励志奖学金”、“王迪文奖学金”、“与善同行助学基金”、“泉州大开元寺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
1、我校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0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在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的模式。省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情况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4、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
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5、除福建省内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部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zsb@***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92291、28852265、23893948(永春校区)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5-22258708(学前教育学院)
0595-22391961(初等教育学院)
0595-28067159(艺术学院)
0595-28980183(外语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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