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新中国成立不久后的1949年12月,时名上海俄文学校。 1956年,学校更名为上海外国语学院。1963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直属教育部领导。1994年,学校升格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并成为国家教委 和上海市共建的首批学校。1996年,学校被列为国家教委“211工程”建设高校。60年书香翰墨、桃李芬芳,学校已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声誉,在国际上获 得了一定的影响力。
学校现有虹口、松江两个校区。虹口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占地254亩,环境优雅。松江校区位于上海松江新城,占地800多亩,环境优美。
学校拥有完备的本科、研究生、留学生、专科、教育、等各级各类的教学体系和科研院所。设有34个本科专业(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 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泰语、葡萄牙语、希腊语、意大利语、瑞典语、荷兰语、越南语、乌克兰语、希伯来语、印度尼西亚语、翻译学、对外汉 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新闻学、新闻学、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公共关 系学)。25个硕士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 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国际关系、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教育技术学、 新闻学、外交学、传播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翻译硕士 [MTI])、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 学、翻译学、国际关系),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外国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东研究所),1个国家 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希腊语),2个全国重点学科(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阿拉伯语语 言文学),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国际关系)。
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6000余名,研究生1300多名(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等),专科生800余名,长期留学生1200余名。
学术/专硕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剽 | 学费(总计) |
学术学位 | 30201 | 政治学理论 | 3 | 21000 |
30206 | 国际政治 | |||
30207 | 国际关系 | |||
30208 | 外交学 | |||
0302Z2 | 国际公共管理 | |||
0302Z3 | 中国学 | |||
0302Z4 | 区域国别研究 | |||
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20204 | 金融学 | 24000 | ||
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20208 | 统计学 | |||
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
40104 | 比较教育学 | |||
40107 | 教育学 | |||
40110 | 教育技术学 | |||
0401Z1 | 体育教育学 | |||
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
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
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
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育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300多名教授、副教授,以及大批学有所成的中青年讲师。科研成果不断涌现,论文、专著、教材、工具书在国家级评选中多次获奖,并有多种有影响的刊物在国内外发行。
学校坚持抓好外语基础教学,优化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扩大专业口径,拓宽专业方向,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建立全新的教学和管理体制。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许多国家领导人和驻华使馆、领馆重要官员多次来我校访 问,许多国内外著名人士被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每年还派遣大量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学生多次应邀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论坛。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贷学金、帮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依托专业优势,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生受到良好的文化和艺术熏陶。
学校专设有外语电台与电视台,全天播放海外电视节目20多套,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各种肤色、种族、国籍学生济济一堂、青春和睦,是一个“国际大家庭”。
60年砥砺耕耘、开拓进取。学校现已发展为以语言文学类学科见长,文、教、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学校现在正积极努力打造语言文学 类专业、复合型专业和国际化办学三个核心竞争力。60年筚路蓝缕,奋发有为。从成立初期单语种单科性学校到后来的多语种多学科学院再到现在的向国际化研究 教学型大学迈进,上外人矢志不渝、不懈追求。60年薪火相传、聚变升华。经过历代上外人的共同努力,上外已形成了以“格高志远,学贯中外”校训为核心的上 外精神,学校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外语特长,并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的高端国际型特色人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除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之外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江苏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外语专业;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考生可报考本语种专业。所有非外语类专业不限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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