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学院(原中国戏曲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戏曲学校成立于1950年1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国家级培养戏曲艺术人才的专业学校。1978年,为适应国家教育事业和戏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校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同时作为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基石的中等教育继续保留,经文化部批准,1985年设立附属中等戏曲学校,简称中国戏曲学院附中。
附中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39号,现有教职工170人,在校学生1500人,设有京剧表演、京剧器乐伴奏、戏曲作曲基础理论、舞台美术、民族器乐演奏及舞蹈表演等专业方向。其中,京剧表演专业为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专业示范点和北京市示范专业。
在专业建设中,学校坚持课堂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的育人原则,几年来,排演《大·探﹒二》、《法门寺》、《红鬃烈马》、《四郎探母》、《凤还巢》、《失·空·斩》、《霸王别姬》、《碰碑》、《英雄义》、《盗御马》、《打瓜园》等优秀传统经典剧目大戏13出,折子戏近百出,在北京、上海、山东、广东、山东、安徽、福建、香港、澳门、台湾及美国等地演出300余场,在文化部主办的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学京赛、少京赛及中国剧协举办的小梅花等全国专业赛事中,获得奖项共50逾项。2011年11月附中与北京长安大戏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北京长安大戏院推出了“携手为了孩子”中国戏曲学院附中一年两度的“娃娃戏”专场档期演出,为深化校企合作,助力学生专业成长,搭建了新的平台。
为推进民族艺术在少年儿童中的普及与传播,学校自2008年以来,先后举办了主题为“娃娃唱戏娃娃看,民族文化代代传”的京剧进课堂专场演出活动;创排了大型艺术德育作品京剧《新三字经》;成立了中国少年京剧团;与北京长安大戏院合作开展“打开娃娃京剧之门”系列演出活动,联袂推出了大型儿童神话剧《九尾玄狐》、少儿版《红色经典演唱会》及音乐舞蹈剧《白雪公主》等儿童舞台作品,为深化“娃娃品牌”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3年学校被评为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京剧表演专业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授予特色示范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标志着学校办学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 | 计划招生 人数 | 非北京生源 | 北京生源 | 学 制 | 年 龄 | 学费(年) |
141000 | 京剧表演 | 60 | 45 | 15 | 六年 | 12岁左右 | 免学费 |
140800 | 京剧器乐 | 24 | 21 | 3 | 五至六年 | 12至14岁 | 免学费 |
戏曲作曲 | 6 | 4 | 2 | 五至六年 | 12至14岁 | 免学费 | |
民族器乐 | 25 | 20 | 5 | 五至六年 | 12至14岁 | 8000元 | |
142100 | 舞台美术 | 40 | 30 | 10 | 三年制 | 15岁左右 | 8000元 |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自己所学专业,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任何不适宜从事专业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有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
各专业具体条件要求:
1.戏曲表演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较好,体型比例匀称,腰腿柔韧性、协调性好;
(2)戏曲表演考生嗓音洪亮,口齿清晰;
(3)音准、乐感、节奏感好,记忆力、模仿力、表现力强;
(4)双眼裸视力不低于1.0;
2.戏曲音乐(含京剧器乐、戏曲作曲)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音准、节奏感强,具有相应的识谱能力;
(2)反应灵敏,记忆力好,模仿力强;
(3)戏曲作曲专业考生有一定键盘基础或其他乐器基础者优先;
(4)双眼裸视不低于0.8,矫正视力不低于1.2;
3.民族器乐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对节奏、音高的辨别、模仿能力,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等音乐素质;
(2)具备报考专业所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嘴型等);
(3)须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民族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但学过其它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低音提琴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该专业;
4.舞台美术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2)反应灵敏,观察、模仿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绘画基础;
(3)必须具有当年中考成绩。
1.录取原则:考生参加招生考试,达到各专业方向文化录取分数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成绩情况确定),成绩按照招考专业、专业成绩计算权重,依次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考生学校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方可正式录取。
3.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迁转手续,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报到材料、迁转户口等相关手续,按上级规定不再办理!
4.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不符合专业标准,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及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退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5. 新生第一年为试读期,经试读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2013年学校被评为北京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京剧表演专业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授予特色示范专业,被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确定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标志着学校办学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学校秉承“出人出戏,继承创新”的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特色立足、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以继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己任,在总结60多年中等戏曲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研究探索新时期戏曲人才培养规律,凝练办学特色,形成了“娃娃品牌”建设发展理念,实现了学校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