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美誉的吉林省长春市,毗邻国家5A级景区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现有奢岭、净月两个校区,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民办高等学校。学校于2000年6月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获得与长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权。学校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理事单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理事单位,吉林省旅游协会理论研究与教育分会会长单位,吉林省会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吉林省民政厅评定的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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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类(本) | 金融学 |
经济与贸易类(本)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汉语国际教育 |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 朝鲜语 日语 俄语 英语 |
电子信息类(本)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类(本) | 网络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
土木类(本) | 土木工程 |
建筑类(本) | 风景园林 建筑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类(本) |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 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类(本) | 电子商务 |
旅游管理类(本) |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动画 |
设计学类(本)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航空运输类(专) | 空中乘务 |
旅游类(专) | 导游 |
学校设有10个教学单位,38个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五大学科门类。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200余人。学校教职工62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392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14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88人。
建有2000平方米室内天井景观带,景观带融风景园林和休闲运动为一体,是花园、学园、乐园的有机统一,呈现给师生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怡人景色,成为省内高校中独具特色的校园景观。学校建设了美轮美奂的“长旅之夜”亮化工程,每当夜幕降临,霓虹灯下的美丽校园成为学校驻地的一道靓丽风景。学校馆藏图书82.5万余册,电子图书350万余册,现有中国知网系列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综合版、Artlib世界艺术鉴赏库、云舟/学习通、超星期刊、超星视频、爱迪科森网上报告厅等数字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学校现有吉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1个,省级“金课”建设计划项目(C类)1个,省级在线课程2门、建设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优秀课程15门,省级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课程1门,吉林省首批校企合作开发立项建设课程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级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创新模式试验区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项;省级“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示范基地1个。学校近年来获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奖15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奖3项,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学校承担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百余项,主编教材百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
学校致力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坚持办学,密切与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共建,组建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教育集团”,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平台。目前已与美国凯悦酒店集团、喜来登酒店集团、迪士尼乐园上海园区、杭州宋城集团、浙江乌镇水乡等国内外知名企业200余家签约建立校企合作联盟,通过集团化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打造“实习+就业+创业”的广阔平台,近年来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建校20年来,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2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设有奖贷助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自2017年起,在国家和学校奖助学金之外,学校每年增设200万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奖优助困,确保不让一名长旅学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坚持培育富有旅游特色的校园文化,现有各类大学生社团34个,积极参与全球吉商大会、东北亚博览会、长春国际马拉松赛、汽博会、农博会等大型展会的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各主办方的高度赞誉。学校注重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质量,注重学生能力养成,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各类大学生竞赛中屡获佳绩,共获各类奖项近800项。荣获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会展创意大赛一等奖;第二届全国高校创新创意创业Paws3D跨平台动漫游设计大赛一等奖;中国服装买手大赛亚军;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二等奖;在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外研社杯”全国外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全国大学生物流仿真设计大赛等国赛省赛中均获得诸多奖项。并有多人次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吉林省自强之星标兵、吉林好青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十大创业先锋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及合作办学,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23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建立了优秀学生赴国外攻读“3+1”“2+2”“3+1+2”本科、硕士学位项目,并开展科研与学术交流互访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开辟国际合作办学新路径,与英国University of Derby、新西兰UUNZ Institute of Business等多所高校签订双学位协议;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10余家企业开展带薪实习项目。
春华秋实,玉汝于成。长旅人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华章,积淀了独特的人文底蕴,培育了至善至美的大学精神,学校党建、以旅游管理为代表的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思政课程改革、资助育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已经形成突出特色,学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学校以办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的民办高等学校为办学宗旨,秉承“立德树人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扎根吉林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办大学,努力书写民办教育奋进之笔,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民办高等学校而努力奋斗。
(一)本科专业:
1.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2.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3.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4.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5.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7.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8.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9.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0.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1.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2.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14.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15.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16.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17.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18.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19.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20.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21.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2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23.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24.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25.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26.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27.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28.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30.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
31.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
32.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200元。
(二)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导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我校设有奖贷助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奖励和助学体系,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校设立200万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奖优助困,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共100万元,根据新生高考分数与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数差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特等10000元/生、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四等500元/生);新生入学助学金共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等次,分为三个等次(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
(一)新生录取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二)批准的招收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三)对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照各省份调档原则执行。
照顾加分、降分投档项: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普通类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美术类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