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费及其他费用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省、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2.其他费用:①住宿费:标准公寓450元/期,普通公寓300元/期;②书籍资料代收费:400元/期;③军服费:100元/生;④体检费:100元/生。
四、免学费待遇、
1.根据财教[2012]36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金制度的意见》第一条扩大中等职 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的要求,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除学费。
1.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人社函〔2015〕279号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比例享受国家金2000元/年.生;
2.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1〕39号文件精神,罗霄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就读我院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全部纳入享受国家金范围(2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