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费用优势:我院与同类院校相比,学习费用低,投入资金少。凡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金。优秀学生并可获得奖学金。凡在我院就读的白河县学生每学年均享受白河县政府补贴60%的学费。有10%的家庭贫困学生可享受县财政学费全额补贴政策。(共享受两年)
答:当年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以上的学生学费优惠50%,达到三本线以上的学生学费优惠30%,(以生源所在地的分数线为准)。另外:1、设立“学校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实行300元―1000元/人/年资助,同时为学生提供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的机会。2、设立“校长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年、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500元/人/年、三等奖300元/人/年、鼓励奖100元/人/年。3、农村学生及城市贫困生可连续两年享受国家金1500元/人/年。
9、你们学校毕业的学生就业怎么样? 对学生安置工作有什么保障?安置收费吗?
18、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学费远远低于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我校教育模式采取的是“学历+技能”多证书教育,以强化学生的综合技能,技能证书均按国家规定的低标准收取。综合算起来收费较同类学校来说仍低20%--30%。
答:家庭困难的学生凭三级证明(村、乡镇、县民政局),学费可以分期缓交。(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必须按规定交清)。学校安置办及学生会每年寒暑假都会结合我院的专业给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岗位,解决贫困家庭的生活费问题,锻炼学生的工作能力。
33、来我校就读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金吗?能发多少?怎么样领取?国家金可以抵学杂费吗?
答:我院是国家计划技工内统招院校,享受国家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口籍学生、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省内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指城市享受低保家庭)学生,入学注册以后经市劳动部门批准后,在校一、二年级学习期间,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金。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共两年3000元。按教育部、劳动部及财政部要求,金是给学生生活的补助,任何学校不能以金冲抵学杂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缓交学费,但有一定的期限。
答:不会!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1、学 费:(高中毕业)4800元/年 (初中毕业)40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
3、代办费:600元(一次性,包括档案管理费、体检费、毕业证工本费、职业资格证工本费、意外保险费)
4、教材预订费:200元/年(多退少补)
5、军训服装费:300元(一次性)
6、公物押金100元(不损坏公物毕业时凭票据退还)。
答:根据教育部及劳动社会保障部文件的有关规定,技工类院校的毕业生每个专业都安排顶岗实习,必须到相关企业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不低于一年,实习企业按照本岗位员工的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培训和培养,并由企业发给学生一定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补助,近年来,我院顶岗实习的学生建筑类专业一般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其它专业一般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后一年实习的收入完全大于前两年的学杂费。
答:我校对外聘用招生代理,学校每年拿出5%对贫困学生进行学费减免,若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与当地招生老师联系,争取指标。我校只是对工作突出的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比如:2009年甘肃省定西市招生点的李永福老师顺利完成了学院招生办下达的20人的招生任务,经学院委员会同意奖励5000元人民币,且在2010年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并奖励600元人民币。
答:上三本线的考生报考我院的优惠当年学费的30%,上二本线的考生报考我院的优惠当年学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