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院校代码、招生批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低5600元/年,高8000元/年。合川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华岩校区学生公寓6人间,收费标准为800元/年.人(具体收费标准以我校官网(http://www.***.cn )和《新生入学须知》公布信息为准)。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1.奖学金、金、贷款: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了“绿色通道”。 2.新生奖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的新生。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 3.新生圆梦计划: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特设置新生圆梦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被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专项计划。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2020级资助名额为120名。 4.新生圆梦专项计划教育扶贫项目:针对酉阳、彭水、巫溪、城口等4个重庆市扶贫攻坚重点贫困县,学校设立了“新生圆梦专项计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20名,其中酉阳5名、彭水5名、巫溪5名、城口5名。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全额资生大一期间学费、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