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14:3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 联系方式:023-68613575
  • 学校地址:华岩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

2022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春季招生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b.***.cn)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21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2021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秋季统招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费、院校代码、招生批次,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1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春季招生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b.***.cn/)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20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2020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n)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19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等群体。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具有重庆户籍。非重庆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需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渝务工证明)。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招生专业如下表:

2019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报考指南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
注:只要持高中(含中职)毕业证及同等学力证书,无论是何时毕业,只要不参加2019年高考,且没有被3月春季招生录取,就可以报名本次单招。

2019年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