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7-05-28 16:32  安徽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 二、招生名额:100
  • 三、报名办法
  • 第一步 网上报名
  • 第二步 现场确认
  • 第三步 资格审查
  • 1)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
  • 四、考试科目
  • 五、考试时间
  • 六、其他
  • 1、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
  • 2、学制:三年
  • 3、学费:8000元/学年
  • 4、我校2011年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线等

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100

三、报名办法

第一步 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要进行资格自审,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步 现场确认:在7月15日至18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费、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第三步 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考生应于复试报到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间约在2011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

、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说明:  现场确认工作完成后,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检查汇总有效报名数据,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并将相应数据回传至学位网。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不再寄发)。

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届时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其他

1、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安徽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2、学制:三年

3、学费:8000元/学年

4、我校2011年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线等事宜均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不再邮寄纸本的考生成绩单和复试通知书。

 

  安徽大学研究生

二○一一

 

原标题:2011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1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

2014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4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

2013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3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

2012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2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

2011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

2011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

2015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5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

2014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4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

2014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4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

2014年安徽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14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2、2011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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