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招章程(分数线、收费标准、考试成绩)

2018-02-08 10:4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
  •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院全称
  •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620
  • 第五条学院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
  •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
  •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八条学院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广东省文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院公共外语
  • 第二十三条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
  • 第二十四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
  • 第二十五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
  •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 第三十条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 (一)国家助学贷款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 (三)勤工助学
  •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26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本科第二批B线,其他省份参照该省份录取批次的要求设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05%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其他省份按该省份的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投档。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按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及非外语类专业全英班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第三十条 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申请每年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本科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可达到7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三)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
监督电话: 020-22245837
传真: 020-37402151
电子邮箱:ngzsjj@***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22245021、22245822、22245029
传真: 020-22245029
电子邮箱:ngzhaoban@***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2011.***.cn/zsb/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于2012年3月6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授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2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各省份招生录取分数线(图)

2012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

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阿拉伯语专业

阿拉伯语专业基本情况:阿拉伯语专业于2010年开设,至今已有7届毕业生。目前在职教师6人,中国教师5人,外籍教师1人,其中正教授1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年轻教师均获硕士学位。本专业注重阿语+经贸的培养模式,每年招收1个班学生,目前在校学生有106人。本专业与埃及3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学生出国留学和2+2学习项目。此外,本专业自开办以来,在课堂理

202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收费标准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

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英语专业

英语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创新、创业意识,能熟练地运用英语语言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国家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在机关、公司、媒体、中小学或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语言交流、公共交际与管理、语言教学或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英语专业人才。二、培养要求

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翻译专业

翻译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英汉双语语言基础和翻译理论基础,掌握基本的专业笔译和口译技能,具备较强的逻辑、较宽广的知识面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能熟练使用翻译工具,了解翻译及相关行业的运作流程,并具备较强的口笔译能力、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外事、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翻译工作、为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通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翻译专业人才。

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泰语专业

泰语专业【培养目标】中国与包括泰国在内的东南亚国家一直保持带良好合作关系,随着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及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日益增近,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大背景下,中泰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必将得到进一部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必然对精通泰语,能熟练中泰互译,了解泰国风俗文化的复合型小语种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学生通过泰语专业的系统学习,可以提升未来

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日语专业

日语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小语种专业人才为目标,利用多样化的教学实践平台,培养具有高水平日语听、说、读、写、译技能,口语水平高、翻译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并通过与日本大学的合作与交流,经由“2+2双学位项目”、“3+1项目”、“2.5+1.5+国外研究生项目”等多种中外联合培养形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日本留学交流机会,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

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

201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