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文件精神,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根据国防法、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人子女,是指在衡水市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本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优惠加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衡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19〕89号)、《衡水市公安局衡水
衡水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今天已经开通,考生可根据当地时间安排凭报名号、登陆码和初始密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善个人报名信息,具体步骤如下。1搜索并关注衡水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2进入公众号,点击“中考报名”,进入“衡水市中考报名系统”。3输入报名点发的报名号、登陆码和初始密码,点击登录。4修改初始密码为本人密码。5签署“中考诚信承诺书”。6补充完善个人信息。灰色
第一条为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优惠加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衡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19〕89号)、《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衡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我市2022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4月6日至4月19日进行。凡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报名条件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在遵循《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衡水市202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教基〔2022〕12号)文件要求的
为做好2021年中考报名工作,提高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度,我市中考报名将继续使用身份证采集考生基本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市区请于11月20日前将2021年中考报名继续使用身份证要求通知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务必将此要求通知到每一名考生及其家长。二、2021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4月进行。考生及其家长要合理安排个人时间及时办理身份证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已于2021年10月25日结束,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确认,为做好本次信息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确认对象选择“1311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且于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的以下考生:1、衡水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户口在衡水辖区的往届生或届时毕业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出国(境)留学应届本科生;3、非
1.点击查看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衡水市考点安排。2.打印准考证:4月30日9时至5月3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http://hebgzdz.)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3.点击查看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及对口招生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4.点击查看重要提醒:衡水市高职单招考生来衡返衡需提前报备并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311,以下简称我报考点)只接收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且招生单位未做特殊规定的考生报名。初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应按招生单位或省考院的有关公告要求选择其他报考点。辛集市考生应选择原设区市(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网上确认或初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一、选择我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中考成绩发布时间7月3日21时。二、发布及查询渠道1.7月3日21时,衡水市教育考试院将中考成绩发给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负责发给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安排通知考生。2.7月3日21时,登录微信搜索微信公众号“衡水市教育考试院”,进入“中考查分”栏目查询。3.7月3日21时,114信息台面向考生和家长提供成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