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2013-07-04 14:08  潍坊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领导
  •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
  • 第十二条 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 第十三条 当计划所在地区所有学校志愿均未
  •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
  • 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 第十六条 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
  •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
  • 第十八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
  • 第十九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
  • 第二十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
  • 第二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
  • 第二十二条 按各省
  • 第二十三条 专业分配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 第二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
  •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
  •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
  • 第二十八条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
  •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
  •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 第六章 招生条件
  • 第七章 录 取
  • 第八章 新生入学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 第四条 学校校址
  • 第五条 办学层次
  • 第六条 办学类型
  •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 第九条 山东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
  •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

潍坊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九条  山东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预防医学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协助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维护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 当计划所在地区所有学校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对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生源充足地区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和住宿费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热门专业的,其学费收费标准上浮10%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六章 招生条件

第十八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有分数要求,具体分数视实际情况再定,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七章  

二十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二十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志愿投档顺序依次办理录取手续,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不拒绝其他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专业分配根据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网站进行录取查询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对因经济困难暂时缴不上学费的学生可以先入学,再申请有关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 山东生源的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一致

第二十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

  话:0536-8462283,8462285 

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 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2013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022年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加试科目总人数941001心理学院24040203应用心理学01认知神经科学02临床与咨询心理学03健康心理学5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生理学2、卫生统计学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01临床心理学02健康心理学16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

2022年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

2013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潍坊医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潍

2022年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生程序,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2021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潍坊医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高考公平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潍坊医学院

2022年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是经潍坊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重点普通中专学校。现有仓南、崇文两个校区,占地280余亩,教职员工458人,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设有旅游系、商贸系、会计系、汽车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基础教育学院等六个院系,涵盖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中职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大专、普通中专等多种办学形式。学校拥有全国一流教师队伍。

2013年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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