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05-12 18:11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
  • 第二条学院全称
  •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
  • 第四条办学地址
  • 第五条办学类型
  •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
  •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
  •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招生条件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
  • 第十二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
  •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
  •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 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
  •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
  • 第十八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
  •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
  •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
  •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
  •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 第五章 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湖南省招生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区)招生办提出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八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招生专业、人数、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湖南省2013年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修业
年限
专业代码学费标准
(元/年)
备注
1计算机应用技术35901014200  
2计算机网络技术35901024200  
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5801024200  
4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35201304200  
5广告设计与制作36701125500  
6装潢艺术设计36701065500  
7园林技术35102023000  
8商务英语36601083200  
9旅游管理36401014200  
10酒店管理36401064200  
11文秘36601123200  
12特殊教育36602163500  
13市场营销36204013500  
14汽车运用技术35201344200  
1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5804054200  
16物流管理36205053500  
17汽车电子技术35804034200  
18数控技术35801034200  
19机电一体化技术35802014200  
20环境艺术设计35601055500  
21建筑工程技术35603014200  
22会计电算化36202043500  
23应用电子技术35902024200  
24连锁经营管理36205043500  
湖南省外2013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修业
年限
专业代码学费标准
(元/年)
备注
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5801024200  
2特殊教育36602163500  
3机电一体化技术35802014200  
4汽车运用技术35201344200  
5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35201304200  
6数控技术35801034200  
7市场营销36204013500  
8商务英语36601083200  
9旅游管理36401014200  
10会计电算化36202043500  
11物流管理36205053500  
12建筑工程技术35603014200  
特教生单招专业及计划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招生办电话:0731—88165420    88105420(兼传真)
 E—mail: 学院网址:http://www.***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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