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14-04-12 12:41  安顺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
  • 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
  • (一)选拔对象
  • (二)报名条件
  • 第三条招生计划
  •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 (一)安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
  •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
  • (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
  • (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五条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 (一)4月14日-16日
  •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毕业院校报名
  • (三)退役士兵凭高职
  • 第六条考试时间及科目
  • (一)文化考试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 (二)填报安顺学院“专升本”志愿且文化成
  • (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6日
  • 第七条录取原则
  • (一)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在贵州省
  • (二)安顺学院根据“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
  • (三)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 (四)录取结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 第八条其他
  • (一)入学
  • (二)复查
  • (三)待遇
  • (四)收费
  • (五)毕业
  •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
  • 第十条联系方式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专科学校)2014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能如期毕业。

第三条招生计划

安顺学院2014年 “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安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

(四)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条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4月14日-16日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毕业院校报名,毕业院校负责审查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同时组织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到当地市(州)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对其负责。

(三)退役士兵凭高职(专科)毕业证和《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名手续,毕业院校负责审查其相关证件和报名信息。

第六条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文化考试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填报安顺学院“专升本”志愿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5日持有关证件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 月6 日。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第七条录取原则

(一)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二) 安顺学院根据“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后一名总分并列的,按其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获省级或院校级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在校期间曾获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等获奖情况的学生;若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接收补报志愿考生。对不符合专升本有关 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四)录取结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其他

(一)入学:经安顺学院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复查:“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三)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

(四)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在安顺学院就读期间,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各奖助学金或困难资助。

(五)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3)2214752

举报电话:(0853)2214708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25号

邮政编码:561000

学校招生网:http://zsgzw.***.cn/ 原标题:2014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6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的规定,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1年8月31日取得当年

2022年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

2014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专科学校)2014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015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专科学校)2015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016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高职(专科)2016届毕业生;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2015年的退役士兵。(二)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

2017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普通高职(专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报名条件: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

2018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8〕45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8〕10号)的规定,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普通高职(专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

2019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9〕18号)、《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9〕14号)的规定,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19年8月

2020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安顺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一)选拔对象: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0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

2022年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占地1200亩,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好“四化”,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建有校内实践教学场所16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9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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