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
章程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 2015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5〕125号)和《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15〕8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章程。 一、学校概况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宝安职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现设两校区,东校区位于宝城18区,西校区位于宝安教育城。
有关招生简介详见我校招生网:zs.***。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有关资助政策
(一) 自主招生计划为264名,占宝安职校2015年招生
计划总数的20%;其中普通类招生244名,特长类招生20名。
(二)各专业自主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及有关资助政策(见附件 1)。
三、招生对象
(一)面向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区属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具有深圳市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班学生;
(三)学生户籍不限。
四、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普通生:参加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组织的初三年级“一模”考试,“一模”考试,成绩在200分及以上,在校期间表现较好的学生;
(二)特长生:面向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招收音、体、美等特长生(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1日(周二)—4月27日(周一)
六、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
(一)考生在宝安职校招生网“网上报名”栏填写并提交《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3);
(二)特长生:获奖仅上传高奖项荣誉证书扫描件。
七、测试方式
(一)普通生:参照区组织的初三“一模”考试成绩,不再单独举行相关测试。
(二)特长生: 采取“特长+面试”的测试方式,先依据其特长材料按1:1.2的比例预录取24名,然后组织学生来校面试。
八、录取原则
(一)分类录取
1.普通生:实行分区划线录取,先按“一模”成绩划定各区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名特长生,同等条件参照区“一模”成绩择优录取。
(二)统一分配专业:先按学生“第一志愿”分配专业;若某一专业报名人数多,根据学生志愿调剂至其它专业。
(四)录取审批(4 月 28 日—5月 20 日)
1.报名审核(4月28日—4月29日)
宝安职校招生办审核网上报名的学生信息情况,按自主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 录取公示(4月30日-5月8日)
(1)择优录取264名后,在宝安职校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审批,并公布。
(2)向各相关初中学校发送录取学生名单。
(3)按市考办规定,已被宝安职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中考。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18 区新安二路 122 号(东校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城学府路(西校区) 学校网址:www.***
招生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18 区新安二路 122 号(东校
区)
招生部门: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行政部学生处409室)
招生网址:zs.***
联系人:张老师,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2759 0457、2759 1842
传真:2759 0129(东校区)
邮编:518 101(东校区)
九、招生督查
设立招生工作督查组。设在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督查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阳光招生。
组 长: 张振国(党委委员兼)
副组长:蔡闻悦(党办主任兼)
成 员:董舒萍、冯 杰
监督电话:2759 0998
附件:1.深圳市宝安职校业技术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2.深圳市宝安职校业技术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
3.深圳市宝安职校业技术学校2015自主招生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