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级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院金融学类、会计学院工商管理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学生实行按大类招生。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上述大类招生专业制定了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根
我校2016级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院金融学类、会计学院工商管理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学生实行按大类招生。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上述大类招生专业制定了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根
我校2018级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院金融学类、会计学院工商管理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生实行按大类招生。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上述大类招生专业制定了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
我校2019级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院金融学类、投资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人文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学生实行按大类招生。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上述大类招生专业制定了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
我校2014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类学生实行大类招生,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5]10号),上述三个学院制定了本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7日,如对公示
(2015年3月23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才培养多样化需要,推进大类招生专业制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大类招生专业设置情况和规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全校范围内大类招生专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17级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类、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类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予以公布。对专业分流方案的更多了解,请向有关学院咨询。附件1.财政税务学院2017级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docx附件2.工商管理学院2017级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制定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分流原则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进行专业分流。组织落实1.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2.工作
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总则(一)为提高工商管理类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组织领导(一)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组长由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15级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金融学类、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类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予以公布。对专业分流方案的更多了解,请向有关学院咨询。附件:附件1.财政税务学院2015级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docx附件2.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