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填报志愿、分数线、录取结果、报考对象)

2017-04-01 17:21  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
  • 第二条 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
  • 第三条 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
  • 第四条 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
  • 第五条 具有高职
  • 第六条 本科批录取仅限于中职生的制造类
  • 第七条 录取时,依类别
  • 第八条 常规志愿录取
  • 第九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
  • 第十条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院校仍有
  • 第二章 本科批录取办法
  • 第三章 高职(专科)批录取办法
  • 第十一条 高职
  • 第十二条 录取时,依类别
  • 第十三条 常规志愿录取
  • 第十四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
  •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
  • 第十六条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
  • 第十七条 考生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
  • 第十八条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 第十九条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
  • 第二十条 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
  •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 第四章 录取照顾政策
  •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 第六章 附 则

 rS9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为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厅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三条  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其中,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的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设高职(专科)批。
第四条  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下同)。
本科技能测试与专科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须经资格审核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参加免试录取,具体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录取资格参加常规志愿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须参加相应批次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章  本科批录取办法
第六条  本科批录取仅限于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第七条  录取时,依类别(共9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第八条  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第九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第十条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院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由院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放文考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有填报该所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章  高职(专科)批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第十三条  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第十四条  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第四章  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 〕3号)规定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2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已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录取时按其中优一项执行。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八条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第十九条  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招生院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
 
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序号志愿批次时间
1本科批常规志愿4月11日8时开始至4月12日18时止
2本科批征求志愿4月14日8时开始至4月14日18时止
3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23日8时开始至4月24日18时止
4专科批征求志愿4月27日8时开始至4月27日18时止
 
 
 
 
原标题: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2022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1.今年我市中考中招有哪些变化答:《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龙岩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设置”“普通高中计划管理和录取规定”“五年制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录取照顾政策”“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组织领导”等八个部分的内容。与2021

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rS9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为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厅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2022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保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安全、有序,根据《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

2022年龙岩市达标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龙岩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岩招委〔2022〕6号)精神,现对我市达标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工作提出如

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

(一)测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工作由各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高职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二)考试时间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于4月6日至11日举行,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三)

2021年福建省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通知

2021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将于12月4日至5日举行。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须知1.报名方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首页右侧“数字服务大厅”—>“社会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报名”进行注册、科目选择和网上缴费;[注:报名流程详见《考生网报手册_62考次》(点击下载)]2.

2021年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政府的决定,龙岩卫校于2019年整体并入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成为该院二级院校,保留办学实体,中职招生工作正常开展。学校依托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强大办学实力,办学综合水平跃上新台阶,欢迎有志学医的学子报考!一、学校简介(一)深厚的历史积淀龙岩卫校成立于1934年,具有深厚的办学历史和校园文化积淀。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计划数(人)龙岩学院01畜牧类090401动物医学52003龙岩学院04制造类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2004龙岩学院04制造类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8004龙岩学院05电工类080701电子信息工程48002龙岩学院06电子类080701电子信息工程48003龙岩学院07化工类080401材料科学与

2022年龙岩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招考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标代码:11312)。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肖北路1号,邮编:364012。第四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第五条办学层

2022年龙岩市中考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考省级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的通知》(闽考院学〔20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3月21日二、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