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7-01-06 10:29  西安理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
  • 第二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
  • 第三条学校全称
  • 第四条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高校
  • 第五条办学地点
  •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
  •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
  •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
  •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
  •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 第十一条符合申请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
  •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3月
  • 第十三条综合评价内容
  • 第十四条学校于2017年3月18日对入学
  • 第十五条学校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
  • 第十六条入学申请者于2017年4月10日
  •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 第十八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为
  •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
  •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
  •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
  •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
  • 第二十三条奖
  • 第二十四条为了鼓励和支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
  • 第二十五条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
  •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
  • 第六章录取规则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九章附则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理工大学(曾用名:陕西机械学院),国标代码:10700,在陕招生代码:801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西安理工大学属中央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现有金花、曲江、莲湖三个校区和一个大学科技园,下设16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共有本科专业67个,高职专业11个。

第五条办学地点:金花校区位于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邮编:710048);曲江校区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号(邮编:710054);莲湖校区位于西安市大庆路219号(邮编:710082)。金花校区和曲江校区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莲湖校区承担本科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西安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等部门组成。教务处主要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落实和招生宣传,学生处主要负责学生奖、助、贷政策的落实,监察处主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862952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申请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31日8?U30至3月617?U00,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同时,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咨询电话,了解学校情况,进行专业咨询。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12日到西安理工大学莲湖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报名信息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综合评价内容: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三校生”,包括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学校于2017318日对入学申请者进行测试,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察职业兴趣取向、个性思维品质、国学和时政常识等。测试采取笔试形式,总分为150分。对于三校生,进行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占150分。

第十五条学校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于201746日前,将入学申请者预录取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入学申请者于2017410日至4月14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西安理工大学莲湖校区注册报到,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50分;对“三校生”,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占1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后,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分。

第十八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为:A150分、 120分、C100分,所考察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均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录取。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录取与否的必要条件,但不计入综合评价总分。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其中,学费为5500/年,住宿费为65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三条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500元、2500元;

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奖励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1600元、800元、600元、500元。

第二十四条为了鼓励和支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补贴学生学习生活,学校设立若干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

第二十五条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补录公告

我校2022年高职综合评价层次首轮招录工作已经完成。为响应社会关切,满足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的强烈意愿,现对统招普通类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开展高职综合评价层次第二阶段递补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补充录取考生范围和要求1.未在其他任何一所院校注册报到的考生;2.拟参加我校第二轮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内在扫码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4月1日8:00-4月8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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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及概况: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英文名称:XI’ANMINGDEINSTITUTEOFTECHNOLOGY。国标代码:13894,在陕招生代码:8049。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

2021年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及概况: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英文名称:XI’ANMINGDEINSTITUTEOFTECHNOLOGY。国标代码:13894,在陕招生代码:8049。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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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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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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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表科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收对象5-理工BD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普通高中毕业生5-理工BE模具设计与制造30普通高中毕业生5-理工BF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0普通高中毕业生5-理工C0电气自动化技术30普通高中毕业生5-理工C1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0普通高中毕业生5-理工C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

2017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2017年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主要包括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学校测试、预录取

2017年西安理工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场安排

西安理工大学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笔试)考场布置平面示意图一号楼▲北楼梯女厕男厕楼梯四层楼梯女厕考务组男厕楼梯第8考场准考证号10121至10141第1考场准考证号20001至20005三层第4考场准考证号10001至10030第5考场准考证号10031至10060教务科第6考场准考证号10061至10090第7考场准考证号10091至10120

2022年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及《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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