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大学招生章程(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分数线)

2018-06-08 14:26  吉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 第四条学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时,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 第七条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 4.组织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开展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咨询工作。
  •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6.组织开展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录取工作,开展艺术类和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 7.负责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 8.组织开展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 9.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八条 学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 第十条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以及平行志愿批次提档比例超过100%时,符合录取标准考生超计划问题。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
  •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 3.专业分配。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全国性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上海选考科目政、史、地)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上海选考科目物、化、生)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学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 7.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含附加题分数)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含自主招生)。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AB+)。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9.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 10.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 11.本科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且文化课总分高于该省区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的省份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120分及以上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 12.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 第十二条特殊类专业录取
  • 1.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该省区公布的录取规定实施。
  • 4.高职(专科)的艺术类专业在投档后,按招生计划,依照统考专业课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再次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 第十三条特殊类考生录取
  •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
  •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的省区统一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并成绩合格。
  • 2.本科的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五条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 第十六条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经学校有关部门核实后,在缓缴学费的情况下先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资助和帮扶措施。
  • 第十七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du.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8061。
  •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抵触,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 第五章其他
原标题:2018年吉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

2022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调发展。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72名(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

2022年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我校在2

2022年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吉林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科类1哲学文科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科3历史学文科4俄语文科5朝鲜语文科6思想政治教育文、理7农林经济管理理科8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理科9材料物理理科10地质类(含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理科11勘查技术与工程(含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球物理学、测绘工程)理科

2022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

2022年吉林大学北京市本科招生计划

吉林大学2022年北京市本科招生计划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收费标准备注1文学院历史学(普通类)综合四年2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2考古学院考古学(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普通类)综合四年24180按类招。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普通类)综合四年212000招有专业志愿

2022年吉林大学天津市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收费标准备注1哲学社会学院哲学(普通类)综合四年2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2文学院历史学(普通类)综合四年2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考古学院考古学(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普通类)综合四年14180按类招。含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4经济学院经济学类(含经济学、

2022年吉林大学河北省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收费标准备注1哲学社会学院哲学(普通类)历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类)历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高校专项计划)历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4文学院人文科学试验

2022年吉林大学山西省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收费标准备注1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类)文史四年3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高校专项计划)文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普通类)文史四年3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4考古学

2022年吉林大学内蒙古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收费标准备注1哲学社会学院哲学(高校专项计划)文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2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普通类)文史四年2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3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普通类)文史四年24180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4历史学(高校专项计划)文史四年14180吉林省长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