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019-01-31 21:40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1
  •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
  •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第六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第八条学院简介:
  • 第九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第十条报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 第二章 招生计划
  • 第三章 招生考试
  • 第四章 录取
  • 第十一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 第十二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 第十三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 第十四条分专业录取时,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
  • 第十五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 第十九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二十条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
  •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 第二十三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 第七章 其他
  • 第八章 附则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南区)

  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北教学区)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学院简介:

  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招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及完善的生活设施,为有志投身旅游、酒店、食品烹调行业的青年学子提供引以为傲的成长平台。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报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分专业录取时,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旅游管理类:7800元/学年

     酒店管理类:7800元/学年

     电子商务类:7800元/学年

     烹饪工艺类:9300元/学年

     食品类:8800元/学年

     餐饮管理类:8800元/学年

  第十九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第二十三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233107

  通信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

  邮政编码:710016

  网址:www.***

  电子邮件:yupeng-029@***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2018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

2022年西安旅游烹饪职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补录公告

2022年陕西省分类考试招生补录公告各位考生: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3号)的文件要求,我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第一轮报到注册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给更多热忱服务旅游烹饪以及智能信息事业的考生选择我院的机会,经学院研究,决定进行第二轮递补录取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补录对象:凡是具备202

2022年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本适应性测试标准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教学实际编制。一、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一)测试形式按照省考试院文件要求,本次测试采用面试与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评价考生的礼仪礼

2022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电力技术类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大纲(测试标准)(电力技术专业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

2022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报考

2022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

2022年陕西蓝天民航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陕西蓝天民航技师学院是一所为民航、铁路(高铁)、国际幼儿体育教育等行业培养专业人才的全日制专业院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早面向民航、铁路(高铁)行业培养乘务人才的专业特色院校之一。建校20多年来,经过不懈奋斗,学院已将铁路(高铁)乘务专业、民航空乘、空港专业打造成了具有较广影响力和诚信度的品牌专业。近年来,学院还依托民航和铁路专业办学的成功经验,不断拓

2022年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陕西国防工业技师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师学院,隶属于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管理。学院创建于1982年,是一所以培养技师、中、高级为目标的国家级重点公办职业院校。建校40年以来,为省内外各大企业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学院占地210亩,总建筑面积31280.4m"。学院教学、实习设备先进,拥有汽车维修、数控加工、电子商务专业等15个实训中心

2022年陕西华山技师学院春季招生简章(图)

2022年陕西华山技师学院春季招生开始啦!招生季——春风十里华山等你报名条件1、凡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均可报名,有才艺特长者优先录取。2、年龄要求:15-22周岁。3、报考学生要求身心健康、无前科、无传染病、无纹身及明显疤痕。4、轨道专业身高要求:初中:女158-175cm,男168-185cm,高中:女162-175cm,男172-1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